一、擔保情況概述

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擬繼續與具有相應業務資質的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由融資租賃公司為部分信譽良好、經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審核符合融資條件且與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的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業務,若客戶不能如期履約向融資租賃公司付款,公司將根據相關協議約定向融資租賃公司提供回購擔保。公司將要求客戶或客戶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擔的擔保責任提供必要的反擔保措施。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融資租賃業務中為客戶提供回購保證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為采取融資租賃方式采購公司產品的非關聯方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提供回購擔保,決議有效期內任一時點,尚在保證期間的融資租賃擔保額累計不超過人民幣 20億元。該擔保額度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期間有效。

  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總經理或其轉授權人士辦理上述擔保相關事宜,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公司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擔保事宜。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對外擔保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本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鑒于本次審議的擔保事項是為公司未來新簽署的部分訂單的客戶提供的擔保,因此被擔保人尚不確定;但被擔保人應為信譽良好、經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審核符合融資條件且與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的采取融資租賃方式采購公司產品的客戶。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鑒于本次審議的擔保事項是為公司未來新簽署的部分訂單的客戶提供的擔保,因此目前尚未簽署擔保協議。但是未來擬簽署的擔保協議應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擬為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提供回購擔保;若客戶不能如期履約向融資租賃公司付款,公司將根據相關協議約定向融資租賃公司提供回購擔保。

  公司將要求客戶或客戶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擔的擔保責任提供必要的反擔保措施。

  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總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20億元;擔保額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有效。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為部分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提供回購擔保,是為了解決部分信譽良好但需融資支付貨款的客戶融資需要提供擔保的問題;公司將要求客戶或客戶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擔的擔保責任提供必要的反擔保措施,公司承擔的擔保風險基本可控。

  公司為部分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提供回購擔保,有利于促進銷售、加速銷售貨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業務的發展,擔保風險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為采取融資租賃方式采購公司產品的非關聯方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提供回購擔保,有利于促進公司銷售,加快貨款回收,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相關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同意該議案,并同意公司董事會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傤~約為 412,906.95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約為 22.15%;其中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及子公司間互相提供擔?傤~ 393,433.74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21.11%。因融資租賃業務為客戶提供回購擔保額為 19,473.2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1.04%。公司不存在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公司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 3月 29日